男性也有可能被家暴!受害者占比近3成
除了女性外,男性因社會的刻板印象又或因敏感度不足,也常被伴侶暴力束縛,甚至不少民眾忽視了男性也會失落、寂寞、哭泣的權力。臺灣男性協會理事長蕭宏祺也曾受訪指出,男性只有一些非黑即白的刻板印象,其聲音較少在社會中被呈現。
據北市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統計,台北市2015年家庭暴力事件中,男性受暴者占了30%,且人數一年比一年多。而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資料,全台男性被家暴的比例在2019年攀升至32.3%,性別差距逐年下降。因此不論是男性還是女性,向外求救不是軟弱,都需要社會的支持與肯定。
沒結婚算家暴嗎?律師解釋只要有2條件及符合家暴法適用對象
立委高嘉瑜被「家暴」的消息引起軒然大波,不過或許部分民眾有所疑惑,明明並未結婚,在法律上仍不是「配偶」、「親屬」或「家屬」,仍可適用《家庭暴力防治法》嗎?
律師謝孟羽受訪解答,遇到恐怖情人,就算還不是《民法》定義的配偶或親屬,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第63-1條,只要符合「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或「以情感或性行為為基礎,發展親密之社會互動關係的未同居親密關係伴侶」2條件,在這段關係中,若遭受「身體」、「精神」的不法侵害,都是法律可以介入、阻止的對象。(編輯推薦: 跟蹤騷擾防制法三讀!肉搜、狂傳訊息也算…具備這些條件,8類行為最重判5年)
30秒警覺危機!精神暴力自我檢測
精神暴力在親密伴侶暴力行為中發生率最高,然而,由於精神暴力不若肢體暴力這般明顯,或許部分敏感度較差的民眾即使覺得痛苦、難受,卻沒意識到自己已被施暴了。
台師大社工所教授潘淑滿受訪指出,精神暴力的形式非常多,除了明顯的言語暴力外,也包含隱晦的冷漠、忽視。衛福部保護服務司也提供了「簡易精神暴力檢測量表」供民眾參考。
- 另一半常用言語侮辱你或者讓你覺得自己很糟糕
- 另一半常在其他人面前貶低或羞辱你
- 另一半隨時要知道你的行蹤,讓你倍感壓力」
- 另一半常因你與其他異性說話而生氣」
- 另一半常故意做出讓你驚嚇或恐懼的事(例如:他看你的方式,對你吼叫或丟東西)
- 另一半常疏忽你或冷漠相待
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建議,只要其中有1項以上為「有」,即應向伴侶溝通,調整互動方式。若有必要,也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專業諮詢尋求協助。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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