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天真」的想,我曾經救過他們的母親,跟他們的關係也算不錯,就主動接手這位老先生的治療,解救那位「被罰站」的加護病房醫師好了。
於是,老先生就這樣被轉到我的加護病房。當然,一見面少不了聽他們對之前治療的抱怨,只是在我面前,他們沒有大聲咆哮、也沒有講那麼久而已。
我又「天真」的想,既然他們對我信任,我就很坦白的告訴他們,老先生急救的時間比較久、目前是使用高劑量升壓劑在維持血壓,畢竟好幾個器官都衰竭了,甚至連腦幹反射也都喪失了,基本上是無法存活超過兩周的。
我向他們提出『若之後再度發生心跳停止,是不是不要再CPR、讓爸爸可以好好的走?』的建議。
老先生的幾個孩子討論之後,也都同意了DNR(不施行心肺復甦術)。當我以為替自己化解了一場災難、同時解救了好幾個人而感到欣慰時,沒過多久,就讓我見識到了「人性」的另一面,最真實的那一面。
隔天,老先生的孩子又來了,說要撤銷DNR,說他們有去請教過律師。律師告訴他們,如果簽了DNR 就等於是主動「放棄急救」,未來要提告醫師或醫院時,就會非常不利。(這到底是什麼歪理?)
我向他們解釋,並再三確認他們的想法:『撤掉DNR 後,一旦病人心跳停止,醫療人員就會上去壓胸與進行一連串的急救措施,到時候,爸爸很可能會被壓到七孔流血、肋骨斷裂,你們忍心嗎?』
「你們敢?」一聽我這樣說,他們反而語帶威脅的警告我。即使我一而再、再而三的解釋,這是難以避免的急救結果,他們依然堅持要撤掉DNR,救到最後一刻,還放話「到時候你們看著辦!」
這確實是給我們出了一道難題,但我也不想再贅述了,反正到頭來升壓劑、洗腎,他們一樣也不想停。一周後,老先生還是往生了。
再度開會協調…卻得到被告的結果?關於陳志金醫師的更多體悟,下一頁繼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