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保國保期間過世,最多可領3筆給付
勞保局說明,如果家人在保國保期間過世,遺屬最多可以領3種給付金,包含國保喪葬給付、國保遺屬年金給付、勞保家屬死亡給付。
一、國保喪葬給付:不一定是遺屬才能夠申請!
首先,國保的五大給付中有提供「喪葬給付」,若家人在保國保期間過世可以申請這筆錢貼補喪葬費用,只要憑相關事務的收據或發票正本,從被保險人死亡的隔天算起5年內必須申請,超過時間就不能再申請國保喪葬給付哦!
要注意的是,這筆錢是由支出殯葬費的人請領,不一定是遺屬,但也不是說有出錢幫忙辦後事的人就都可以領,根據勞工局在國民年金喪葬給付的常見問答提到,國保喪葬給付的申請以一人為限,如果在核定前有其他人提出請領的話,勞保局便會要求各申請人於期限內討論出由誰代表請領,要是超過期限沒有一個結果,則會將喪葬給付平均發給所有提出申請的人。
【國保喪葬給付請領資格】參加國保期間(65歲前)死亡者,支出殯葬費者(不一定是遺屬)可請領喪葬給付
【國保喪葬給付金額】給付金額是按被保險人死亡「當月」的投保金額,一次發5個月份
【喪葬給付費用試算】※國民年金月投保金額自104年1月1日起,由17,280元調整為18,282元
簡單來說算法是當月投保金額×5個月,所以假設被保險人於104年1月15日參加國保期間死亡,喪葬給付金額為「18,282元×5=91,410元」
圖片來源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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