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男子在滿55歲的前半年不幸病逝,家屬申請給付時被勞保局說依規定拒賠,家屬一毛都拿不到,認為多年繳交的勞保費形同「充公」…。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勞保投保年資24年,為什麼最後一毛都領不到?
其實,整起事件的關鍵並不是他未滿55歲就往生,而在於勞保給付的幾個條件。首先我們必須了解勞保局請領勞保年金的規定:
- 年滿50歲、投保年資25年
- 年滿55歲、投保年資15年以上
- 勞保老年給付2009年後年金化,即使早就退出勞保,只要年滿60歲、勞保年資滿15年,仍可請領年金給付(但因比規定的65歲提早5年、須減額發給)
再看看該案例,即便該名男子過去確實累積勞保年資24年,但根據《聯合報》報導,當事人早已於民國107年、52歲時離職退保。也就是說,當事人因52歲就離開職場,且未再就業加入勞保,當時已不在加保期間,加上投保也正好未滿25年、年齡還不到55歲,很不巧地,3個要件都未達到,才會讓人覺得有些冤枉。
下一頁看更多精彩內容!退出勞保改參加國保,有哪些給付可以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