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昨日在行政院會提出租屋補貼政策,蘇揆聽完報告後表示,該方案預計9月就要受理申請,而申請對象分為兩種,包含「20~40歲單身青年」、「新婚2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婚育家庭」。
過去租金補貼的標準為每人每月平均所得是「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下」、約為所得20%分位點以下,才可以申請,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指出,這樣的標準讓許多單身青年看的到、申請不到,甚至招來懲罰單身一說,因而修改標準,放寬申請條件,改為「最低生活費的2.5倍」、約為所得35%分位點以下者,即可申請補助。以台北市為例,單身青年或婚育家庭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4,1450元以下者,可申請補貼,新北市則為月收入3,6665元以下。
補貼金額將因縣市有所不同
- 單身青年租金補貼分為三級距:台北市4000元;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新竹縣市3200元;其餘縣市2600元。
- 婚育家庭租金補貼則分成四級距:台北市5000元,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新竹縣市4000元,高雄市、台南市3200元,其餘縣市3000元。
單身青年 | 婚育家庭 | |
台北市 | 4000 | 5000 |
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新竹縣市 | 3200 | 4000 |
高雄市、台南市 | 2600 | 3200 |
其餘縣市 | 2600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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