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芬是我的讀者,今年四十二歲,時不時就來跟我說,她很想離婚,因為先生又外遇了,上次是秘書,這次是業務經理,盡是吃窩邊草,而且偷腥還不擦嘴,不把小芬當作一回事。每年吃尾牙,小芬坐在主桌,總覺得另一個女人才是老闆娘,而自己什麼都不是,只是有名無實的道具,沒有光環,只有卑微;沒有威風,只有羞辱。
這樣的情況,持續十年⋯ ⋯為什麼沒有離婚?小芬一開始說,捨不得兩個孩子,後來才坦承,離開先生,一點謀生能力都沒有,連養自己都有困難,更何況養兩個孩子?如果時光倒回到小芬剛畢業時,這個人生結局實在令人難以想像。
人生要自主,就是要有錢
小芬從小到大成績優異,讀的都是第一志願,離開校園就在外商任職,領的是同齡兩倍的薪水。因為長得甜美可愛,很快地被在同一家公司的先生追走了,結婚之後,三年內陸續有兩個孩子,而先生創業有成,便要求小芬辭職在家,小芬也願意,這是她夢寐以求的美滿家庭原型。
沒想到,先生在志得意滿之餘,開始捻花惹草,外遇不斷,傷透她的心。
這樣的故事太多太多了,很多女人離不開千瘡百孔的婚姻,最常聽到的說詞是捨不得孩子,其實未必,真正原因是缺錢!如果有錢,孩子是帶得走的,也養得起的。所以女人沒有錢,連婚姻都做不了主,更何況人生?
每個人都要做到以下三件事,才能對人生做得了主:經濟獨立、情感獨立、生活獨立。做到這三個獨立,有錢、有自我、有健康,就不必依賴別人,也不必委屈自己,在這天地之間,活得有尊嚴、有風骨。彼此共勉之。
本文摘自《要獨立老,不要孤獨老》/洪雪珍(暢銷作家.斜槓教練.職涯諮詢顧問)/有方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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