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一有爭議,抗辯可以怎麼說?
每個個案狀況都不同,因此其實沒有存在一個完全有用的抗辯大絕招(可另外參看: 【生活】打官司贏的機會大不大?律師怎麼都不說...)。但是,從實際案例中,其實仍然存在著相關有可能說服法院的主張方法,類型大致上如下:
- 回復、保持義務已履行的主張法
例如主張租賃關係終止後,房客有自行妥善整理完畢,並請房東或屋主點交確認。在這個狀況下,既然有履行「妥善」及「使用」的義務,則房東或出租人事後要主張扣清潔費、油漆費,則較會是無理由的。 - 自然耗損、折舊的主張法
凡是物品,都會有自然損耗及折舊,例如油漆,白色漆難免因為時間流逝而從潔白轉回灰黃,此時固然出於有利再出租而重新粉刷,但這並不是直接可歸咎於要由承租人負責。如果說房客是正常使用房屋,並沒有對牆壁、油漆等為「不正常使用(破壞)」,這部份開始有法院認為重新粉刷部分,是要由出租人負責的。因此不能強硬地全從押金中扣除。 - 金額、證據不合理的主張法
通常時候,法院審理時,會希望看到的證據資料是記載詳盡且完善的。在實際案例中,如果估價單、收據的記載過於簡陋、或是欠缺關連性等等的。這些不合理的證據資料,如果房東硬提出於法院,法官都不見得是會願意採信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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