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真的會相剋中毒嗎?
以前臺灣家庭每年都會備一本農民曆,而農民曆翻到背面會看到一張食物相剋表,上面還會標示解藥。
「食物相剋」是指特定食物一起吃會對我們的身體造成影響,而傳統說法稱之為中毒。這是源自於東漢張仲景所著的《金匱要略》,裡面提到有48種共食方式會引起各種不同的症狀,主要分為禽獸魚蟲禁忌及果實菜穀禁忌等兩大類。
以禽獸魚蟲類的禁忌為例,書中除了部分現代人已鮮少用為日常食材的食物,如「魚不得合鸕鶿肉食之」的鸕鶿肉;還有以現代人看起來不明就裡的情況,如:
正月勿食生葱,令人面生遊風。
二月勿食蓼,傷人腎。
三月勿食小蒜,傷人志性。
四月、八月勿食胡荽,傷人神。
五月勿食韭,令人乏氣力。
五月五日勿食一切生菜,發百病。
六月、七月勿食茱萸,傷神氣。
八月、九月勿食薑,傷人神。
十月勿食椒,損人心,傷心脈。
十一月、十二月勿食薤,令人多涕唾。
其他的禁忌,雖然不明其因,但書中所述共食的結果似乎都非常嚴重,所以許多人寧可信其有。例如書中有「豬肉共羊肝和食之,令人心悶。豬肉以胡荽同食,爛人臍。豬脂不可合梅子食之。豬肉和葵食之,少氣」或是「龜、鱉肉不可合莧菜食之」的說法。
而果實菜穀類的禁忌,同樣沒有說明為何不可共食,而且結果也都非常嚴重,因此也是很讓人擔心。例如有「飲白酒,食生韭,令人病增。生葱不可共蜜食之,殺人」、「棗合生葱食之,令人病。生葱和雄雞、雉、大肉食之,令人七竅經年流血」、「食糖、蜜後四日內食生葱、蒜,令人心痛」、「薤不可共牛肉作羹,食之成瘕病,韭亦然」、「野苣不可同蜜食之,作內痔」、「白苣不可共酪同食,作(匿虫)蟲」、「蓼和生魚食之,令人奪氣,陰欬疼痛。芥菜不可共兔肉食之,成惡邪病」等等。
有些並不是共食會出問題,而是多食會致病,在民間也是普遍流傳許久,例如「桃子多食,令人熱,仍不得入水浴,令人病淋瀝寒熱病」、「梅多食壞人齒。李不可多食,令臚脹。林檎不可多食,令人百脈弱。橘柚多食,令人口爽,不知五味。梨不可多食,令人寒中。金瘡、產婦亦不宜食之。櫻桃、杏多食傷筋骨。安石榴不可多食,損人肺。胡桃不可多食,令人動疾飲。生棗多食,令人熱渴氣脹」、「黃瓜食之,發熱病。葵心不可食,傷人,葉尤冷,黃背赤莖者,勿食之。胡荽久食之,令人多忘。病人不可食胡荽及黃花菜。芋不可多食,動病。妊婦食薑,令子餘指。蓼多食,發心痛」、「小蒜多食,傷人心力」等等。
在1935年,著名生物化學家、營養學家鄭集教授針對古籍記載及民間流傳的一些食物相剋的配對,進行試驗──包括花生與黃瓜、蔥與蜜、蟹與柿、牛肉與栗子等組合。透過各項觀察,結果顯示實驗對象毫無中毒跡象。到了2008年,蘭州大學及哈爾濱大學也以常見的食物相剋組合進行試驗,結果同樣沒有異常反應。但是在民間卻還是有人舉證:吃了海鮮配冰水或冰啤酒,或是螃蟹配柿子,會拉肚子或讓痛風情形惡化。
從學理上,引起這種症狀的原因可能是食物處理及保存的衛生問題,或是過量攝取特定成分,也可能是吃的人對某些食物過敏。雖然,特定食物一起吃進去,經過消化作用,產生新的成分組合,對吃的人造成影響,並非絕對不可能,但是否真的會嚴重到出現中毒的情況,目前則還沒有明顯的科學證據來證實,哪一種食物的混合會造成什麼樣的中毒情形。
幾種最常聽說的「中毒」的組合
螃蟹、柿子、冰、茄子在中醫說法都是性涼寒的食物,一起吃有可能容易拉肚子。但螃蟹本來就是一種常引發過敏的海鮮,保存不當很容易腐敗。所以許多人單單吃螃蟹就會出問題,跟混搭什麼食物造成中毒應該無關。夏天的冰品也是容易有細菌孳生的衛生問題,因此普遍將海鮮與冰一起食用造成的影響,都是屬於食材衛生問題,也與食物相剋沒有關係。
本文摘自《正視威脅,別讓毒駭到你》/顏瑞泓(國立臺灣大學農業化學系教授)/商周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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