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日各國對雙酚A危害的因應措施
BPA善於模仿雌激素功能,孕婦子宮內的胎兒、嬰兒和幼童特別容易受到早期接觸暴露於BPA的影響。
有鑑於此,2010年加拿大將BPA頒布為法定有毒物質,成為全球首個宣布BPA為有毒物質的國家;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亦公開警告此毒素對胎兒與兒童的潛在風險。
2011年,歐盟宣布禁止於嬰兒奶瓶、兒童用的水瓶中使用雙酚A。之後加拿大、美國也禁用含BPA的嬰兒奶瓶和玩具。
2013年,美國多州已推行一系列對飲食容器的規定。法國後來跟進立法,從2015年1月1日起,所有專供3歲以下嬰幼兒使用的食品器具及容器均禁止使用BPA。
至於東北亞的日本,則是最早正視相關問題的亞洲國家。在1998~2003年之間,日本罐頭產業自發性地改用不含BPA的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 PET),降低罐頭內壁塗料所含BPA轉移到食品中的機率。小孩學校午餐餐具也以不含BPA的塑膠材質取代。這些變化的結果顯現在日本風險評估調查:在罐頭食品或飲料中幾乎再沒有檢測到BPA,而BPA在日本國民的血藥濃度中亦顯著下降50%。
台、港政府慢條斯理的辦事作風
相較於歐盟、加拿大、美國、日本對BPA潛在風險的積極因應,台灣與香港政府的處理態度顯得有些慢條斯理。在全球的趨勢下,台灣於2013年9月起規定3歲以下嬰幼兒奶瓶製造商不得使用含雙酚A的塑膠材質,但不包括同樣重要的3歲以上兒童之食品器具及容器的監管;香港政府雖然同年開始擬訂針對兒童奶瓶的BPA含量規定,但是看目前的政治局勢,也不知道要等到何時才能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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