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二:如果我需要這東西,我會記得它的存在嗎?
這問題很棘手。我看著手上這件物品。此時此刻,我知道自己持有這件物品,畢竟它就在我手中。要是某天我發現自己擁有這件物品,會不會感到意外?
如果我不知道自己有,我就不會去尋找它。如果不找,我就會直接再去買一個。這樣一來我就會擁有兩個同樣的東西。既然我已經有一個,就不必再多買一個。
如果問題二的答案是否定的,我就該把這件東西捐出去或送人。如果你根本不會想到它的存在,那這東西留著也沒意義。
而且這會讓我無法回答第一個問題。我不會找,因為我根本沒想過要找。
我不會說這很簡單,事實上剛好相反。有時斷捨離就像過聖誕節,你不知道自己會發現什麼。看到一樣東西,想起當初為什麼要買回家,重新回溯第一次決定將它留下來的場景,想辦法說服自己或許現在終於要用了。
這我做不到。無法回答問題一,因為根本沒有答案。我不知道自己有,所以根本不會去找。
我節儉到令人抓狂,這讓問題更嚴重了。想到要付錢買自己丟掉的東西,讓我覺得很痛苦。但究竟怎樣才算浪費?花三塊錢買夜光手環?還是貸款買了房子,在房子裡囤積一堆東西,結果住得不舒服,而且還要花三塊錢買夜光手環,因為我不知道在家裡那堆雜物中有這個東西?
第二個才算浪費,更浪費。
唉,以後你會後悔自己丟掉手環。我沒說你不會。需要的時候,會想起自己曾有過哪些東西,即便之前根本不知道自己有。
後悔怎麼辦?不要再後悔了。感受心痛,然後繼續前進。這就是人生。
夜光手環要價三塊錢。如果六週後你需要夜光手環,但你已經住在整齊的家中整整六週,這的確值得三塊錢。
本文摘自《懶惰主婦持家術》/唐娜‧懷特(理家顧問)/三采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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