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的理由,當你執行後果的時候,要確定提醒孩子,為什麼他要承受這個後果,如果還有其他的事,就和他一起討論(例如他的行為會對別人有什麼影響):「親愛的,我要把球沒收,明天再給你,我們必須討論你如何賠償打破的花瓶。我請你到外面去玩球,因為室內有太多東西是易碎品。現在你爸爸和我度蜜月時買的花瓶已經破了,我很難過,那個花瓶有很多美好的回憶。」
很多家長的難題是,當眼前沒有立即會遭遇到的後果時,必須自己先制訂。某些情況的後果是容易想像的,例如孩子拿蠟筆畫傢俱,你可以立刻拿走蠟筆。其他的情況比較困難,例如孩子在特殊的場合行為不當。你也許當下會想叫孩子離開會場,但其實他不能離開這個場合(或是「離開」正是他的目的)。這時,你可能需要制訂一個對他來說是有意義的後果,例如沒收他的火車玩具組。
我建議父母,在冷靜的時候,先計劃出幾個有意義的後果,而且對孩子是適合的。這樣你就有許多備案可供選擇,因為當你對孩子生氣或心灰意冷時,會破壞到你的思考能力──你無法公平的思考或想出其他更有創意的點子。
最後,記得,後果可以阻止不當的行為,但是父母也必須告訴孩子,什麼樣的行為是他們比較樂見的,然後給孩子練習的機會。
*父母可以這樣做:
「親愛的,我知道要你這麼長的時間都坐著不動很無聊,而且你真的很想要站起來到處亂跑(同理心)。同樣的,這是你阿姨的婚禮,對她來說是非常特別的(理由),所以我們一定要表現出最好的禮儀。我們來假裝是雕像吧!看看能否坐著不動(用重新組合的方法要求)。我要當一座獅子!你是什麼雕像呢?準備好了嗎?預備,開始!」
如果你的孩子能夠乖乖坐著,但還是按耐不住,請簡短重複上述規矩和邏輯原因,然後補充:「如果你不好好坐著,你的新玩具火車就會被沒收,明天再還你(事先警告)。」
請記得,如果孩子守規矩的技巧根本還沒有發展好,我們不能期望他們能遵守規矩或是其他規則。例如嬰兒在婚禮中躁動不安,這可不算行為不當,你只能把嬰兒帶出會場,冷靜安撫。
本文摘自《冰箱上的75條教養守則》/艾莉卡.賴許Erica Reischer(心理學及親子教育家)/大好書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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