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健康/日本食育專家 TOKEIJI千繪】
原則:訂立挑食時的規則,製造克服排斥食物的機會
TYPE 1:食量少、不定量。
孩子不吃飯的時候,盤子裡的食物要裝少一點,排斥的食材應與偏好的食材作搭配,讓孩子體會吃光光的滿足感。飲食不定量有時是因為想要撒嬌,所以無需擔心,但是當食量少又不定量的時候,千萬不能靠點心來補充。可以親子一起準備料理,或是一起種植蔬菜,讓孩子對食物產生興趣,這也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TYPE 2:過食。
在孩子的大腦滿腹中樞尚未完全發展的階段,很難出現吃飽了的感覺,直到3歲左右才會逐漸明白滿腹感。當孩子吃完還想再吃時,不能只提供白飯或主菜,應等孩子逐漸將分配給他的全部菜色吃完後,再添加飯菜。增加配菜數量時,尤其應著重蔬菜的比例,讓孩子體會吃進大量飯菜後的滿足感。
TYPE 3:吃個不停。
有可能是因為每次的用餐量不足,或是無法體會空腹感與滿腹感有何不同的關係。即使孩子喊肚子餓,也不能無限量提供點心。如果已經過了用餐時間,就應該規定孩子離開餐桌或刷牙以結束用餐時間,讓孩子跳脫用餐的氛圍。
*認真執行餐桌上的禮儀,逐漸累積味覺的經驗
孩子到了2歲左右,就會開始出現偏食行為。觀察兒童大腦對某種食物會出現「排斥」的判斷反應後,可發現一旦讓他們感受到不愉快的經驗,光是讓他們看到那種食物,不悅的情緒迴路就會無條件地活躍起來。但是此時如果能夠讓他們擁有各種經驗或資訊,他們便懂得如何因應。
因此要在生活中貫徹一些規定,例如「一定要試吃一口看看」、「一定要各種料理都嚐遍後再添加飯菜」。而且切記孩子排斥的食物也要繼續端上桌,過陣子他們有時就會大口吃下肚,所以請耐心等待。基本上食物的種類由大人決定,食用量則由孩子決定。不要「強迫孩子吃」,而要徹底執行訂定的規定,這才是解決偏食最有效的方法。
本文摘自《0-5歲味覺平衡訓練法》/TOKEIJI千繪(日本食育專家)/采實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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