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健康/Smart智富 陳彥丞】隨著老年化社會來臨,有愈來愈多的人開始關注退休後的老年生活規畫。但多數人多聚焦在生活費用,卻時常忽略要如何「運用」既有的資產。因此,專家建議可靠「安養信託」,才能老有所養,順利走完「老年照護」最後一哩路。但「安養信託」要怎麼做?以下從「事」、「人」、「錢」3個面向來進一步說明:
事》設定理想老年生活
威瑞財富管理顧問董事長、認證理財規畫顧問(CFP)陳慶榮指出,了解自己老年生活的生活品質與模式,是規劃安養信託要釐清的最重要的一件事。
其次是,執業超過18年的恩典法律事務所主任律師蘇家宏指出,對於安養信託,除了依未來生活模式而設定每個月給付多少錢之外,還需考量老後可能會因失智、失能,而無法自行運用的風險。因此,他建議將個人若發生上述狀況時會需要的照護條件列入規劃。
人》挑選受託、監察人
如果你將一筆現金交付給銀行,作為自己的安養信託,這筆信託就稱為「自益信託」。而你就是此信託的「委託人」與「受益人」,銀行為「受託人」,負責執行和委託人簽訂的契約內容。而你也可以設定第三方為「監察人」,監督未來受託人是否有確實執行契約。
認證理財規畫顧問(CFP)廖一聰解釋,安養信託的受託人,若是委託信託業者,稱為「營業信託」(或稱商事信託),目前在台灣只有銀行可以承做。另外,也可委託非信託業者,像親朋好友等,則稱為「民事信託」。
不過他指出,由於銀行受金管會管轄,較有公信力,其存續的期間也較長,不會發生受託人比受益人提早死亡的情形,建議以營業信託的方式承做安養信託。
如果決定要委託銀行,應注重該銀行是否能滿足委託人的條件,及委託人是否可以接受相應的收費。廖一聰提醒,信託契約簽訂時,會依契約內容複雜程度支付一筆簽約費用。未來銀行負起管理責任後,每月會從信託帳戶中扣除管理費用,要留意是否有最低收取金額,例如每月500元。若契約成立後想更改內容,則可能要支付修約費用。
陳慶榮補充,挑選銀行時不需特別考慮銀行的規模,因為即使碰到銀行倒閉,該信託契約會完整移轉至接收的銀行,或是可由受益人向法院申請,選定新的受託銀行,並不會衝擊委託人與受益人的權益。
安養信託中另外一個重要的角色—監察人,主要責任為監督受託人是否確實執行契約內容,像是銀行有無每月撥款至委託人指定的安養機構。委託人亦可指定如遇特殊情況,必須經過監察人的認可才能執行。例如設定醫療治療行為費用超過10萬元時,就得先取得監察人同意才能撥款。
安排好人、事以後,也要著手現金流的規畫,下一頁看有利安養信託的秘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