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毛巾、浴巾、床單
用了很久的毛巾、浴巾或床單,可能已經不再柔軟、或有難以清除的髒污,有些人可能會直接拿去舊衣回收處理。但事實上,這些用過的生活寢具用品,並不被歸在衣物回收範圍內;若需要丟棄,請記得丟在一般垃圾。
如果想再多加利用,也可以將舊的毛巾、浴巾、床單先稍做清洗、曬乾,再分別捐贈給願意接受這些資源的坊間流浪動物之家,讓流浪動物得以取得溫暖。
4. 塑膠袋
環保署曾統計過,台灣人一年塑膠袋的平均使用量高達180億個,但平均只回收26.6億個,回收率不到7%。而塑膠袋其實有分可回收與不可回收兩類。
不能回收、只能做為「一般垃圾」的塑膠袋,基本上都是有經過加工處理過的不透光塑膠袋。包括:
1. 以多層塑膠材質密封包裝、能保鮮食物的塑膠袋(如咖啡包、茶包、冷凍食品的外包裝)
2. 內層含有鋁箔、錫箔,或其他複合性材質所製作的塑膠袋(如含有油脂的食物、洋芋片、零食)
3. 拿來做為電子產品包裝用途的抗靜電塑膠袋
可回收的塑膠是哪種材質?
主要是單一材質,可透光的塑膠袋,包括:輕便雨衣、物品或蔬果使用的透明包裝外袋。另一種辨識方式則是檢查一下物品的三角形回收標誌;可回收的塑膠袋是被歸在第2、4、5類的PE(聚乙烯)和PP(聚丙烯)材質塑膠袋。
這裡也特別要提醒,如果是不透光塑膠袋,就算包裝上印有回收標章,其實並不能真正地被有效回收,只能當「一般垃圾」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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