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國家藥典(USP)規定,藥品一旦開罐,罐內所附的棉花和乾燥劑,就必須立刻丟棄,否則它們會因吸附水氣,成為藥罐內的一項汙染源!
我的看法則是,瓶中的棉花或玻璃紙的確是要先拿掉,因為再放回去後,每次都得拿來拿去的,這樣一定會造成接觸性污染。
至於瓶中的乾燥劑是否保留,應考慮開瓶使用時的閒置時間和環境;若瓶口一直開著,乾燥劑會一直吸取空氣中的水氣,關瓶後留著反而提升瓶內的濕度;但若縮短開瓶的時間,即使可能會有少量水氣進入瓶中,但關好瓶子後,乾燥劑就可將其吸附掉,以保持瓶中乾燥。
再來還可考慮瓶裝的密閉度。塑膠瓶的密閉度較差,容易有水氣進入瓶中,所以建議乾燥劑可以拿掉,避免聚集水氣;然而,玻璃瓶的密閉度較好,所以水氣不易進入瓶中,因此建議將乾燥劑留在瓶中。
最後則要考慮到開封後多久用完。一般正確用法為開封後三個月到半年內就要服用完畢,所以大部分瓶裝約為三個月用量。若開封後放置一至二年後,相對增加了氧化潮解的機會,這樣一來瓶內的乾燥劑不但不會防濕氣,反而提高受潮機率。
除了棉花和乾燥劑之外,藥品保存還有一些不可不知的原則。藥品怕光照、潮濕、高溫,開封後放置於乾燥箱內是最理想的保存方式。最忌諱放在浴室、廚房等地方,這些潮濕高溫的場所容易使藥品提前變質。有些民眾喜歡放在冰箱內,不過,除非是強調需要冷藏的特殊藥品,一般藥品並不建議放冰箱;因一旦拿出來服用,忘了放回去,更容易潮濕。
此外要注意的是,瓶身上標示的保存期限是「未開封」狀態下的期限,一旦開封後,保存期限就會縮短,因此開封後三個月到半年就要服用完畢,沒吃完的藥別因為怕浪費而繼續留著,因為吃了變質藥品不但沒有療效,還可能傷身。
著作:《過敏,不一定靠藥醫》、《營養醫學抗癌奇蹟》、《疾病,不一定靠藥醫》、《完全根治耳鼻喉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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