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重大疾病如中風、癌症,或小手術、動刀住院幾天,只要在「生病時」你有「勞工」的身分,就可以受到勞保主要的兩項保障(金錢補助):
● if 住院四天以上:就可以申請「傷病給付」
● if 因病失能、喪失工作能力:就可以申請「失能給付」
老樣子,用我爸的實例讓大家有個具體概念、看看勞保大概可以拿到多少錢:
我爸生病前平均投保薪資是$43,900這個級距,因為失語症,失能給付總共拿了$643,582;傷病給付沒有申請,不過我試算了一下,住院一天可以拿$732/天。
我覺得這是好大一筆錢哪!比起重大傷病卡、身障證明這些社福,勞保可以給病人立即性的「金錢支持」;但現實是,我發現很多人其實不知道有這個勞保給付可以申請。(其實我也是那個很多人之一......我原本也不知道有勞保給付,是HR阿姨好心告訴我我才知道的。)
這真的太可惜又太過分了,除了這真的是一大筆錢外,更重要的是:這些錢本來就是我們平常交的保費哪!每個月、每個月都從我們薪水扣掉的勞保費哪!
我們平常買保險,出了事保險公司如果不理賠,一定被我們強力抱怨,我們每個月都交勞保費,真的病了卻因為不知道可以申請 ,沒拿到該拿的錢,這不也是很詭異嗎?兩個情況其實是一樣的啊。
對不起還沒詳細介紹就廢話這麼多,總之要跟大家說:只要符合資格就趕快去申請勞保給付吧,這些都是平常你的血汗錢買來的保障啊。
【Part 1. 勞保傷病給付】
有關傷病給付的相關規定《勞保局的網頁》上都有,不過字有點小寫的有點複雜,我盡量用白話文把重點、大家可能比較會有問題的點列在下面:
1.What - 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
"被保險人遭遇傷害、疾病或職業病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得請領傷病補助費。"
傷病給付不管你是小病還大病,只要因為生病住院不能工作,第四天起都可以申請,但!請特別注意底線那句話,它的意思是,申請還有個前提「你因為生病沒有拿到原本的薪水」,所以,如果你生病住院「請的假別」是:
● 全薪病假
那對不起,你不能申請。(想問為什麼?)
● 半薪病假
你「沒有」拿到原有薪資,薪資減半縮水了,所以可以申請。 (想問為什麼?)
● 特.輪.排休/彈性假/加班補休
雖然也有薪水,但!勞保局開了方便門說這些可以申請。(想問為什麼?)
2.How Much - 會給付多少錢?
住院一天給你 = (生病起以前六個月平均投保薪資) * 50%/ 30天。(如果是因職業病住院,50%改成70%)
簡單說就是每天給你「一半的日薪」就是了,不過跟薪水一樣勞保局不可能每天、每天發現金給你,長期住院時你可以選「每半個月領一次錢」或「等出院後一次領」。
※超實用工具:勞保局有《傷病給付試算網站》,不想管上面公式就直接到這裡算就好了!
3.How - 要怎麼申請?
這部分《勞保局網站》寫的滿清楚的,點進去看「三、請領手續」,文件準備好送到勞保局即可;程序上有任何問題請打勞保局傷病給付查詢電話:(02)2396-1266轉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