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定義和腸胃炎、吃壞肚子哪裡不同?
食物中毒和腸胃炎哪裡不一樣?綜合烏日林新醫院、中山脊椎外科醫院衛教資料,急性腸胃炎是指腸胃受到病菌、寄生蟲或其他物質刺激,導致腸胃發炎並引起腹瀉、腹部絞痛、噁心嘔吐、腹脹的臨床症狀。因此食物若受到以上異物汙染,就可能引起急性腸胃炎。
另一方面,食物中毒則有明確定義:一旦「2人或2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似的症狀,即可稱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簡單來說,如果只有單一人有症狀,暫且稱作得了急性腸胃炎,如果2人以上吃了一樣的東西後都開始拉肚子,即可稱為一次食物中毒。
不過這還有個例外,就是食物中毒不一定是由常見的病菌引起,若是在「可疑的食品檢體檢測到相同類型的致病菌或毒素,或因攝食食品造成急性食品中毒(如化學物質或天然毒素中毒等),即使只有一人,也視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例如食物本身有毒素(如河豚、毒蘑菇等)而被吃下肚,即便只有1人食用、出現不適症狀,也可被視為食物中毒的案例。
食物中毒症狀怎麼分辨?與腸胃炎有何不同?
急性腸胃炎與食物中毒的常見症狀,包括腹瀉、噁心、嘔吐、腹痛、發燒、頭痛及虛弱等,有時候伴隨血便等,但不一定所有的症狀都會同時發生。由於兩者症狀相似,到底該如何區分?
根據美國著名醫療機構克里夫蘭診所(Cleveland Clinic)資料,單從腹瀉等症狀區分食物中毒與腸胃炎十分困難,兩者最大的差別,在於接觸病毒「多久後產生不適」,以及「症狀持續時間多久」。
食物中毒症狀與腸胃炎區分1:多久後產生不適?
從發病時間判斷是個方式之一。根據美國俄亥俄州大學醫院(University Hospitals)資料,食物中毒因病原體不同,可能會在幾小時內就出現不適症狀;至於病毒性腸胃炎可能會在接觸病毒後,經過24~72小時才出現症狀。
比方說,與友人一起野餐,如果每個人都吃相同食物,或許很多人都會出現相同症狀,因為是在「最近發生的事件後才出現」,因此食物中毒更容易識別。克里夫蘭診所家醫科醫師Donald Ford說明,大多數食物中毒患者,只要回想剛吃的食物,就可以將出現的症狀追溯到食物上,比方說,發現是某些食物放太久了導致。
食物中毒症狀與腸胃炎區分2:症狀持續時間多久?
Donald Ford醫師解釋,食物中毒通常比普通的腸胃炎更快發作,且病程更快。一般來說,食物中毒往往較快痊癒,「我喜歡把它想像成,食物中毒時,身體想擺脫它吸收的這些對他不好的東西」;相對地病毒性腸胃炎通常會持續超過2天甚至更久。
食物中毒症狀與腸胃炎區分3:腹瀉外還出現異常症狀?
食物中毒可能由植物性毒素、麻痺性貝毒、河豚毒、組織胺、黴菌毒素等毒素,或是農藥、重金屬、非合法使用之化合物等化學物質引起,此時症狀可能不只有單純腹瀉、嘔吐!例如河豚毒素中毒的症狀就包含唇舌麻痺、呼吸困難等,和腸胃炎大相逕庭,因此觀察到身體異樣就成為關鍵的警訊。
食物中毒原因哪些細菌、病毒最常見?食藥署列食物中毒「7大禍首」
有哪些常見食品、細菌可能會造成食物中毒?根據食藥署資料,台灣常引起食物中毒的細菌與食品包括:
- 腸炎弧菌:主要為生鮮海產及魚貝類等。
- 沙門氏桿菌:主要為受污染的畜肉、禽肉、鮮蛋、乳品及豆製品等。
- 病原性大腸桿菌:主要為受糞便污染的食品或水源。
- 金黃色葡萄球菌:主要為肉製品、蛋製品、乳製品、盒餐及生菜沙拉等。
- 仙人掌桿菌:主要為米飯等澱粉類製品、肉汁等肉類製品、沙拉及乳製品等。
- 肉毒桿菌:主要為低酸性罐頭食品、香腸及火腿等肉類加工品及真空包裝豆干製品等。
- 諾羅病毒:任何被諾羅病毒污染的食物、飲水。
食物中毒如何預防、避免?
食藥署建議,民眾應透過「要洗手、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澈底加熱、要注意保存溫度(低於7度)」等5要原則預防食物中毒。此外,也建議民眾外出時,別吃來路不明的食品,吃飯時將食物充分加熱,並在2小時內吃完。
食物中毒自救如何通報?懷疑與餐廳不乾淨有關,該如何舉證、反映?
近日食物中毒案件頻傳,若民眾懷疑自己的不適症狀與餐廳不乾淨導致食物中毒有關,或發現有食品衛生相關異常,也可記下詳確事證,包括時間、地點、違規情節(如照片等)舉證,並致電當地衛生局反映通報,以維護自身權益。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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