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年約3萬個病例,基底細胞癌為最常見的皮膚癌
基底細胞癌占所有人類癌症的25%,成因多與基因突變PTCH1(占73%)或p53(占61%)及患者假日喜歡戶外活動,因而有間歇性紫外線照射相關,因此發生在臉部占了約85%、軀幹約10%。
長於軀幹部位的基底細胞癌
位於鼻部的基底細胞癌
無色素的基底細胞癌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近26年於馬偕醫院切片診斷的基底細胞癌,發現近2000例中有33例位於生殖器部位,約占1.8%,可見基底細胞癌中p53基因突變並不完全為紫外線造成的癌化。亞洲人的基底細胞癌約八成都帶有色素,臨床上看起來腫瘤也較黑。
鱗狀細胞癌主要與長期紫外線照射有關
發生原因主要包括器官移植病患接受免疫抑制治療、務農者長期紫外線照射、人類乳突病毒感染者、p53基因突變及幼時飲用地下水造成慢性長期砷暴露。
臉部長期曝曬部位的鱗狀細胞癌
分化不良的鱗狀細胞癌
若鱗狀細胞癌大於2cm、腫瘤厚度超過2mm,病理報告顯示為低度分化腫瘤或有神經侵犯,或腫瘤位置在唇/耳,歸類為「高風險鱗狀細胞癌」,要考量淋巴結轉移風險,建議接受電腦斷層檢查。
鱗狀細胞癌及基底細胞癌治療方式主要為手術
針對高風險的基底細胞癌,如腫瘤大於兩公分,或是長於俗稱H zone位置:眼、耳、鼻、唇及其周圍,或因病人本身免疫不佳,從燙傷、慢性傷口長出來的基底細胞癌等,建議以莫氏顯微手術(Mohs Micrographic surgery)處理,其特色為運用水平切片方式,可完整看到周圍及底部的腫瘤邊界,可達到最高腫瘤清除率,且保留最多正常組織,這對顏面部位及生殖器部位尤其重要。而傳統廣泛切除則是運用垂直切片,只能檢查到小於1%的腫瘤邊界,較易產生偽陰性,也可能造成未來的復發。
典型鱗狀細胞癌原位癌
表淺型基底細胞癌及鱗狀細胞癌原位癌可考慮使用外用免疫調節藥膏如 Imiquimod(樂得美),但需要較長的治療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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