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前面提到賠償金額往往只能請求幾萬元頂多數十萬,乍看之下似乎對於犯錯的人根本不痛不癢,但原配其實還有另一個求償的法寶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原配如果想要請求到更多的金錢,通常必須要 提離婚,並且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才有辦法。因為配偶的這個權利,最高可以主張結婚後到離婚前, 所有現存婚後收入的一半。
舉例來說,譬如某人在結婚4年後,前夫一共賺了1千萬,然後在要離婚那一年,這些賺來的錢還剩4百萬,假如原配都沒有任何婚後的收入(如果有的話要扣掉現存的),依照法律的規定,原配可以主張2百萬的剩餘財產分配!同樣的道理,假如跟一個富二代結婚,富二代4年賺1億、離婚那年存款4千萬,就可以請求2千萬。
你應該可以發現,如果真的希望透過訴訟獲得多一點金錢,對於已經失和的怨偶來說,主戰場其實是在離婚後的剩餘財產,婚外情的賠償金,頂多只能算是零頭而已!(編輯推薦: 老公鬧離婚說錢都給我,他只要安靜…呂秋遠:面對熟年婚姻殺手,逃避不可恥又有用)
通姦都不犯罪了,還會成為離婚事由嗎?
當然!既然都有人不忠在先了,離婚也只是剛好而已,因此民法也規定了,夫妻一方與配偶以外之人(小三小王)合意性交(通姦),他方得請求法院裁判離婚。
只是要注意!被害配偶應該沒有「事前同意或事後宥恕」,且應該在「知悉」通姦事實 6個月內,趕緊請求離婚;那如果一直被蒙在鼓裡不知道另一半在外面偷吃怎麼辦?那最慢要在通姦事實發生 2年內提出離婚才可以喔!
所以,如果是自己先同意對方去玩玩沒關係,或是事後曾寬宏大量跟對方說:「沒關係,我原諒你!」結果後來自己越想越氣才想著要提告……這些情形都沒有辦法請求離婚哦!
總結來說,這種情況下裁判離婚的話,除了請求 剩餘財產的分配、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的 贍養費之外,於離婚是對方的過失造成的,所造成的 精神損害也能向對方請求 慰撫金哦!
所以不管怎麼看,通姦雖然是除罪化了,但民事責任的部分,應該還足夠讓想偷吃的人三思而後行吧?
本文摘自《你知道的太多了》/貓奴律師施宇宸/獨売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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