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哪些遺產要扣稅?遺贈稅規定列給你看
財政部110年公告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遺產及贈與稅(下稱遺贈稅)法規定之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之金額,如下:
一、遺產稅
- 免稅額:新台幣1200萬元。
- 課稅級距金額:
1. 遺產淨額5000萬元以下者,課徵10%。
2. 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者,課徵500萬元,加超過5000萬元部分之15%。
3. 超過1億元者,課徵1250萬元,加超過1億元部分之20%。(編輯推薦:把房子給子女,省了贈與稅還是虧315萬!想節稅先考慮2個問題) - 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
- 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89萬元以下部分。
- 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50萬元以下部分。
- 扣除額:
1. 配偶扣除額:493萬元。
2. 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每人50萬元。其有未滿20歲者,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20歲之年數,每年加扣50萬元。值得提醒的是,由於《民法》第12條於2021年1月13日修正,將成年由滿20歲修正為滿18歲,並訂於2023年1月1日施行,屆時發生之繼承案件,未成年者每年加扣扣除額年數只能算到18歲。
3. 父母扣除額:每人123萬元。
4. 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618萬元。
5. 受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每人50萬元。兄弟姊妹中有未滿20歲者,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20歲之年數,每年加扣50萬元。
6. 喪葬費扣除額:123萬元。
二、贈與稅
- 免稅額:每年220萬元。
- 課稅級距金額:
1. 贈與淨額2500萬元以下者,課徵10%。
2. 超過2500萬元至5000萬元者,課徵250萬元,加超過2500萬元部分之15%。
3. 超過5000萬元者,課徵625萬元,加超過5000萬元部分之20%。
畫重點
- 很多長輩喜歡花錢買好聽話,老是寵了不肖子,又寒了孝子的心,也莫怪自己種因得果。
- 規畫財產,最怕因為怕便宜了政府,而急著轉給子女。相信我,人老了,把錢留在身邊,真的比較好。
本文摘自《房市神秘客帶你看穿不動產裡的詐:買房路上,你必須懂的31個人性陷阱》/ 傅恪恩(房市神秘客)/方智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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