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換個角度來看,如果當初大朋在投保時,在受益人欄位填上小安的名字,那麼一切就會變得不一樣,因為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不予計入遺產總額;也就是說,保險金是獨立的一筆金額,與大朋的總資產或是總負債是兩回事,小安可以在拋棄繼承後,單獨拿到這100萬元保險金,暫時可以不用為錢煩惱。(編輯推薦: 過世親人的存款、保單、股票、貸款,要去哪裡查?一張表教你免費查詢)
這樣看來,有沒有指定受益人,結果有很大的差別。
依序填寫各個法定繼承人,以免被課遺產稅
針對保單指定受益人的填寫,小花平台保險顧問建議,依照繼承順序將配偶、家人指定為保單受益人,也就是填寫多位受益人並註記為「法定繼承人」,這樣國稅局才會視為該筆保單給付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並免課遺產稅。
至於填寫多位受益人的用意,主要在於避免日後發生不必要的糾紛,要保人可以指定受益人的順位及分配比例,例如:配偶50%、大兒子25%、小兒子25%,先做好分配,即使第一位法定繼承人(配偶)先過世,第二順位(大兒子)也能適用保險給付免計遺產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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