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國保遺屬年金給付:最低每月有3,700元可領
被保人每個月領取「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卻不幸死亡,其遺屬還是可以請領國保遺屬年金給付。而這邊所謂的「遺屬」是由法令直接規定具有請領資格的遺屬申請、由存在的最高順位來申請,並不是自己指定的某個受益人。所謂有請領資格的遺屬依序為「配偶及子女」、「父母」、「祖父母」、「受過世者扶養的孫子女 」、「受過世者扶養的兄弟姊妹」。
另外,只要有前順位的遺屬存在(不論是否具備請領條件或放棄請領),後順位的遺屬就不能請領遺屬年金;即便前順位的遺屬在請領遺屬年金後死亡、喪失請領條件或放棄請領時,後順序的遺屬也不能請領。那要是同一順位的遺屬有2人以上,例如第一順位的配偶及子女同時符合資格,可平均匯入各申請人帳戶,或協議匯入其中1人的帳戶。
【國保遺屬年金請領資格】(只要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即可申請)
- 過世者在國保加保期間死亡
- 領取身心障礙年金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
- 年滿65歲未領國保老年年金死亡
圖片來源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國保遺屬年金給付標準】
- 在國保加保期間死亡: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給付金額
- 領取國保身心障礙年金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原領的身心障礙年金或老年年金的一半
- 年滿65歲未領國保老年年金死亡: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50%=給付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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