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離婚但分開追求自己人生!呂秋遠:熟齡「卒婚」該有2項本錢- 第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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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卒婚或離婚該有什麼準備?



律師,我跟先生已經結婚三十年,他即將要退休,我卻很害怕這樣的生活,不想要每天在家面對他。如果我想要離開他,自己好好生活,應該做好什麼樣的準備?

  1. 當熟齡生活開始,不論要選擇卒婚或離婚,重點都會在於物質條件。

    最狹義的卒婚,就是仍然保持婚姻關係,但是彼此間保持社交距離,而且不干涉對方的生活。而離婚,則是澈底地切割法律上的關係,包括剩餘財產分配、扶養義務、意定監護、遺產分配、遺囑撰寫執行等等事項,都需要考慮。所以,選擇何種模式,除了感情以外,還得理性分析自己有多少本錢可以走哪一種道路。

    一般而言,如果是經濟基礎能力不足,例如兩個人都沒有買房子,因為養小孩也沒有存款,只有先生的退休金,這時候就要考慮扶養義務的議題。根據民法規定,夫妻間有扶養義務,而剩餘財產分配上,如果配偶持有的不動產又是婚前購買,或是長輩贈與或繼承,這時候也無法主張,因此,除非配偶會拖累自己,否則選擇卒婚至少還能主張扶養義務,對於物質條件會比較有保障。

    不過,「習慣依賴別人的人,就得承擔哭泣的風險」,因此,要仰賴配偶照顧物質生活的卒婚,不會平等,這倒是要注意的地方。

  2. 注意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

    況且,狹義的卒婚就是沒離婚,在交友上還是要謹慎,並非對方事先同意縱容就可以任意交友,否則仍然會有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問題。

    離婚,會是另一種選擇。當自己是家務管理者,而對方在婚後有購買不動產,或有存款、保險、股票、基金等動產,依法就可以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至少可以保住離婚後未來的生活。如果先生是公務員或軍人,而自己在婚姻狀態中沒有勞保,還可以請求分配退休月俸。只要在婚姻狀態下所累積的資產,在離婚時都可以分配兩人差額的二分之一。當離婚的物質條件可以滿足,討論熟齡離婚才會有品質。所以,在提出離婚訴求之前,請先考慮自己的未來生活要如何維持。

    當然,也有一種情況,是兩人都沒有任何規劃,其實也沒有財產可分。這時候換個角度想,反正不離婚也不會比較好,在物質條件相同的情況下,讓自己擺脫原來的生活,可以去實現自己的夢想,或許也是一種選擇。無論在什麼狀況下,請優先考慮自己的感受,而且設立一定的界線,這才是健康的關係,不論一個人,或是兩個人。當有離婚的念頭,第一時間就要先讓自己有能力選擇,而不是讓對方選擇。

    總之,想清楚自己要什麼,而且評量自己該有的物質、精神條件,無論選擇卒婚或離婚,都要讓自己快樂。

本文摘自《幸福了,然後呢?你該知道的家事法律》/呂秋遠(律師)/  三采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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