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金扣稅標準:年終、尾牙、彩券扣繳稅率是多少?
關於事業單位時常發放的獎金,大致分為三種,包含年終獎金、尾牙獎金或獎品(機會中獎獎金)、政府發放彩券。根據財政部資料,各項獎金課稅標準整理如下表:
扣繳門檻 | 扣繳稅率 | 申報綜所稅 | |
年終獎金 | 84501元 | 5% | 全額計稅 |
尾牙獎金 | 20000元 | 境內10% 境外20% |
全額計稅 |
公益彩券 | 5000元 | 20% | 採分離課稅、免計綜所稅 |
年終獎金扣稅扣多少?領多少需要被課稅?
依照《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等皆屬於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的所得額,因此,年終獎金也是員工在工作上取得的薪資,公司應依法履行扣繳義務。當員工領取年終獎金超過84501元時,公司必須自行扣繳5%稅額,員工隔年申報綜所稅時,也需將年終獎金列入綜所稅計算,但可以減除已扣稅的稅款。
舉例來說,小安2020年終10萬元,已達扣繳84501元門檻,公司會先預扣繳5000元(10萬x5%),但這5000元並非白白流失,小安在2021年報稅時,就可減除這5000元已扣繳的款項。
不過,如果年終獎金未超過84501元,公司就不需要預先扣繳,員工在5月報稅時,直接將獎金列入年度所得總額,並計算所得稅即可。
另外,2020年許多科技公司營收創新高,年終獎金也十分可觀,有些上班族領取年終獎金後,薪資單上有一筆「二代健保補充費」的款項,這是什麼款項呢?
年終獎金超過4倍健保投保金額,需繳二代健保補充費
除了年終獎金之外,只要符合《所得稅法》規定,屬於「獎勵性質的給予」且「未列入健保投保金額」,例如紅利、三節獎金或各種補助費等,皆須列入獎金範圍中;衛福部指出,當獎金超過員工全年累計「投保金額4倍」,超過的部分就須依法繳交補充保險費。
那麼該如何計算要繳交多少健保補充費呢?衛福部以2021年二代健保補充費費率2.11%為例:
王先生:月投保金額31800元,2021年領取年終獎金10萬元
- 月投保金額四倍:31800x4=12萬7200
- 獎金是否達扣繳門檻:10萬<12萬7200
- 須繳補充保險費:0元
解釋:由於王先生領取的獎金金額10萬元,未超過其當月投保金額31800元的4倍(127200元),故不用扣取補充保費。
陳先生:投保金額31800元,2021年領取年終獎金10萬元、紅利獎金5萬元
- 月投保金額四倍:31800x4=12萬7200
- 獎金是否達扣繳門檻:10萬+5萬>12萬7200
- 超過部分:(10萬+5萬)-12萬7200=22800
- 須繳補充保險費:22800x2.11%=481元
解釋:由於陳先生領取獎金金額10萬元,未超過其當月投保金額31800元的4倍,故不需扣取補充保費;後來陳先生又領取紅利獎金5萬元,累計獎金超過投保金額4倍為22800元,應扣取補充保險費481元。
尾牙獎金也要繳稅?摸彩中獎超過這金額也需預先扣繳
多數公司舉辦尾牙都會有摸彩抽獎的環節,財政部指出,摸彩所發放的獎金或獎品,屬於「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只要價值超過2萬元就需要依法扣繳所得稅;簡單來說,如果員工抽到大獎,公司作為扣繳義務人,會先向得獎人收取扣繳款,接著再向稅徵機關申報扣繳額,得獎人之後申報當年度所得稅時,就可扣抵已繳交的扣繳款。
得獎者身份不同,扣繳基準也不同:
- 境內居住者、境內事業單位:依照中獎金額、獎品價值,扣繳10%扣繳稅額;如果扣繳稅額沒有超過2000元,就不須扣繳,但是還是需要在申報所得稅時列入計算。
- 非境內居住者、境外事業單位:無論中獎金額多寡,均依照獎金金額或獎品價值總額,扣繳20%扣繳稅額,並且必須在領取獎金或獎品日當天10日內繳納及填報憑單。
舉例來說,小芬抽到價值4萬元的手機,他就必須先繳交4千元(以10%稅率計算)給公司,公司就會將此扣繳款向國稅局申報,國稅局審核後記錄於申報系統,之後小芬申報綜所稅時,就會看到已扣繳的機會中獎獎金,所得稅就不會重複計算。
抽中彩券、刮刮樂金額超過2000元也需繳稅
除了發放獎金、3C獎品之外,部分公司祭出人人有獎的活動,最常出現的就屬刮刮樂或公益彩券了,由於這類獎金是政府發行,所以採取「分離課稅」方式,只要開出的獎金達5000元以上,就必須依照金額扣取20%稅額。舉例來說,小貞刮中1萬元獎金,他就必須繳交2000元稅額,但就不需要再納入綜所稅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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