鱗狀細胞癌好發臉部、肩膀
照護線上衛教資訊指出,引發鱗狀細胞癌的原因包括藥物、感染、輻射等,但最主要的誘發原因是陽光照射,做好防曬措施是預防鱗狀細胞癌的最大重點。
鱗狀細胞癌會發生在皮膚的任何一個地方,但因為紫外線照射是皮膚癌最重要的危險因子,所以鱗狀細胞癌容易出現在常被陽光曝曬的部位,例如臉部、耳朵、頭皮、手部等;案例中患者的病灶出現在左臉,也可能與台灣是左駕、使左臉長期照光量較大有關。
紫外線無孔不入,開車也要防曬
洪千惠主任建議,白天時戶外紫外線無所不在,人在戶外要記得搭配戴帽、撐傘來遮陽,包括開車時紫外線仍可能從車窗射進車內,所以開車時也應塗抹防曬乳。出去運動時要先塗防曬霜,如果常常流汗或會碰水,約2~4小時要補一次防曬霜。
不過近日即將入冬,氣溫降低、日光感覺不似夏天毒辣,大家可能會錯覺紫外線曝曬量也會一併降下來,因此忽略防曬工作。但輔大醫院皮膚科醫師翁日升接受《民視新聞網》採訪時指出,冬天時紫外線的UVB會比較少,但大部分的紫外線都屬於UVA,而UVA降低的幅度並沒有很高,所以冬天還是需要做防曬措施。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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