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對陽光過敏 可能是藥物出問題
所謂「陽光過敏症」,是指服用藥物後,部分殘留在皮膚的成分受到陽光照射、吸收紫外線後,產生發炎反應,誘發出發癢、紅斑等過敏症狀。根據韓國研究,包含降血糖劑、利尿劑、心臟藥、抗生素等,多達350種以上的藥物,都有可能是可能引發過敏反應的因子。
「就算平常沒有問題的藥物,也可能在和紫外線相互作用下,產生發炎反應。」光過敏反應,大概在照射陽光後24~48小時候產生,韓國慶熙大醫院呼吸器過敏內科教授孫慶熙(손경희,音譯)解釋:「頻繁服用包含抗精神病藥物、抗生素、利尿劑的患者中,發生的機率也比較高。」
拒絕陽光過敏 韓專家:更換藥物、防曬、降體溫
因為是由藥物引起,因此只要在過敏反應發生後,找到造成有問題的藥物並立即停止服用,就能夠讓症狀減緩,但過程中還是必須與主治醫師討論,討論變更藥物的需求。
「因為光過敏反應是由紫外線A(UVA)激發,因此塗抹能夠阻斷紫外線的防曬用品也會有幫助。」孫教授補充:「由於身體溫度越高,過敏反應會越激烈,因此讓體溫降低也是改善方法之一。」除此之外,避免長時間照射陽光,穿戴帽子、長袖衣物,讓身體盡量不要受到陽光照射,如此一來就能將「陽光過敏症」的發病機率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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