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行人安全新制五大重點,未停讓行人最高罰3600元
即便眾人都知道用路需注意行人以及車輛,但仍有許多人貪圖一時方便,而忽略周圍潛在的危險;警政署指出,全台道路交通事故,有六成都是發生在路口,原因除了車不讓人,也有許多事故發生是源於行人並未依照規定穿越馬路。
也就是說,路口交通事故並非只有駕駛的責任,行人也有義務遵守法規;警政署表示,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自9月1日起施行為期1個月,不僅規範駕駛行車守則,也規定行人用路的義務;主要有五大重點,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各項罰鍰如下:
駕駛汽機車者
違規行為 | 罰鍰 |
汽機車不停讓行人 | 1200元至3600元 |
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 1200元至3600元 |
汽機車闖紅燈 | 1800元至5400元 |
紅燈右轉 | 600元至1800元 |
行人
違規行為 | 罰鍰 |
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 | 300元 |
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 | 300元 |
汽機車不停讓行人取締三原則
那麼,駕駛汽車或機車的民眾要如何避免受罰?警政署指出,警察會依據三大原則取締,包含汽機車與行人的距離、指揮聽從、違規提醒,詳細原則如下:
- 禮讓距離:當路口沒有人指揮交通時,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上,車身必須距離行人3公尺以上,低於3公尺則認定為「未禮讓行人」,執法人員可取締。
- 指揮聽從:當路口有人指揮時,必須遵從指揮人指示,若不聽從指揮強行通過,執法人員可取締。
- 違規提醒:如果已經被執法人員發現違規,警察會盡量攔停告知用路人違規,如果不聽攔勸並衝過去,執法人員逕行舉發。
此外,行人也務必確認停、看、聽,確認周圍是否有車輛經過,千萬不可以低頭滑手機,也應注意紅綠燈秒數,若秒數已經快結束,建議等待下一個綠燈。
除了路口安全之外,汽車兒童安全座椅有新制!下一頁看如何避免被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