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災導致房屋車輛受損,可申請減稅!申請項目、期限、步驟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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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安健康/李宇涵報導】受到午後對流雲系影響,近期全台豪雨連連,不少地區傳出淹水消息,現又時逢颱風好發季節,如果民眾因天災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財務損失,可以向國稅局申報災害損失減免稅捐;此外,企業若有財物損失也可申請。

本文整理有關個人災損的減免稅捐申請步驟、申請資格、文件以及流程,有需求的民眾,務必在災害發生後30日提出申請,否則將無法申報。


因天災而造成損失,可申請減稅



財政部指出,受到天災(水災、風災、地震、旱災、蟲災、火災或戰災等不可抗力的災害)影響,導致個人財產或營利事業財產受到損害、變質、毀滅或廢棄等狀況,可以向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提出申請災害損失減免稅捐。

申請謹記三步驟

1.先拍照後清理
先別急著清理而破壞災害現場,首先,將受到損害的物品拍照存證,之後再清理現場。

2.向國稅局相關單位報備
災難發生後的30天內,備妥證明文件並且向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減免稅捐。

3.核發抵稅證明
國稅局等相關單位收件後,隨即書面審查或派員勘查,通過後將會核發災害損失證明,損失金額可在隔年報稅時抵稅。


各種稅捐減免申請項目



災害損失申報項目包含綜所稅、營所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牌照稅、地價稅、房屋稅等8項。各項申辦限制如下表所述:

稅項 受損財產
綜所稅 包含房屋、裝潢、門窗、屋瓦、傢俱、電器、衣物、日常用品。
牌照稅 汽車、機車(151cc以上)因泡水而故障、報廢。
房屋稅 房屋受到不可抗力的天災影響而受損。
營所稅 器具、機械、建築物、在製品、原物料、商品、人員傷亡。
營業稅 受災害損失或公共工程、拓寬道路影響未營業,以實際營業天數計算其營業額損失。
貨物稅 已稅貨物受損或消滅,導致不能出售。
菸酒稅 菸酒貨物受損導致不能出售。
地價稅 土地因地陷、山崩、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以及技術上無法使用。

許多民眾關心的

各項稅捐減免額度

,以個人稅務有關的稅項為例:

所得稅



該年申報所得稅時,「列舉扣除額」中有一項為「災害損失」,在此項列出災損相關資料,並且檢附稽徵機關調查核發的證明文件,即可在綜合所得稅總額中扣除。

使用牌照稅



由於使用牌照稅是以日計算,因此災害損失申請是以報廢、停駛、撤銷等異動日開始算,依照車輛損失狀況分為以下兩種:

1.車輛已無法修復並且需要報廢:當年使用牌照稅以「災害侵襲日的前一天」為最後一日計算,如果已經繳納全年度的牌照稅,稅務單位依照「監理機關」車籍異動資料審核,符合規定者,承辦單位會主動退還多繳的使用牌照稅。

2.車輛短期內可修復:若車輛可在短期內修復,稽徵機關將依照申請人所繳的維修證明文件審核,符合規定者,承辦單位會主動退還「從災害發生起至車輛修復日止」的使用牌照稅額。

房屋稅



依照房屋受損面積分為兩種稅務減免:

1.毀損面積5成以上:房屋受損面積佔整棟房屋面積5成以上,需要修復才能使用的狀況,稅務機關將「免收房屋稅」,直到房屋修復為止。

2.毀損面積3成以上,不到5成:房屋受損面積佔整棟房屋面積3成以上,但不到5成的狀況,稅務機關將「減半房屋稅」,直到房屋修復為止。

災害損失稅捐減免申請時效、受理機關



與個人財物損失有關,包括綜所稅、牌照稅及房屋稅,各項災損稅捐減免皆有申請時間限制,有需求的民眾要多加注意,依照稅項不同,處理的機關也不同,整理如下:

稅項 申請期限 受理機關
綜所稅 災害發生後30天內 管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
使用牌照稅 事實發生日起1個月內 管轄地方稅稽徵機關
房屋稅 事實發生日起30日內 各項災害損失稅捐減免應繳文件

想申請各項災害損失稅捐減免?該準備哪些文件呢?書面或線上辦理的步驟是?下一頁為您整理好懶人包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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