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
聽說某投資理財社團,裡面的社員個個都是股市大戶,一年靠股票或期貨交易賺到上千萬,甚至賺上億元的人,也不在少數。其中還有好幾位是一般上班族,但報稅時他們所適用的綜所稅率才5%(就是所得淨額不到54萬)。這時你或許會懷疑,不是綜合所得淨額超過四百多萬元就該適用40%的稅率嗎?
原來《所得稅法》第4條之1規定,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證券交易損失也不得從所得額中減除,所以這些買賣股票及期貨的高手們,只要按照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三繳交少少的證券交易稅即可。
7. 傷害或死亡之損害賠償金,及依國家賠償法規定取得之賠償金。
曾有某營造公司因興建大樓損毀隔壁民眾的房屋,經土木技師公會鑑定,估計補償金額為20萬。後來經雙方協調達成和解,營造公司願意賠償民眾共計50萬。
由於受損害標的經公會鑑定補償金額是20萬,屬於填補民眾所受損害部分,可免納所得稅。但與營造公司賠償金額的差額30萬,並不屬於填補所受損害部分,而是屬於「其他所得」,應依法課徵該居民當年度所得稅,辦理扣繳申報。由此可知,只有損害賠償的性質才能免納所得稅,常見的狀況有:
- 病人與醫生因為醫療糾紛最後和解,由醫生給付病人的慰問金,如果確實屬於醫生因醫療過失,而使得病人受到傷害的損害賠償金,免課所得稅。
-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規定,公司沒有替員工投勞保,或投保的薪資金額少報多報,或該由公司負擔部分的保險費叫勞工自己繳納,勞工因此所受到的損失,應該由投保單位賠償給員工,勞工取得公司所給付的賠償金免納所得稅。
- 勞工因受職業災害,在醫療中不能工作,企業雇主依《勞基法》規定,按員工原薪資所給付的補償金免稅。另外,員工受醫療屆滿2年仍未能痊癒,經醫院診斷喪失原有工作能力,雇主依《勞基法》規定,一次給付40個月平均工資的賠償金也免稅。
- 個人住家建築物遭到輻射汙染,依《輻射汙染建築物事件防範及處理辦法》申領的救濟金及補助費免稅。
-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規定,因他人的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的遺屬、受重傷者及性侵害犯罪行為被害人,可以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被害人或其遺屬取得的補償金免納所得稅。
- 訴訟雙方當事人,以撤回訴訟為條件達成和解,若有賠償金,其中屬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部分,可免納所得稅;至於屬填補債權人所失利益部分,則須列為其他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
- 財產遭受損害所獲得的賠償金,例如鄰近工地施工造成房屋損害的賠償金,其中屬於直接賠償房屋所受損害部分,可以免納所得稅;至於補償損失利益部分,像是房屋無法出租的租金損失,則須列為其他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
其他免稅所得,可詳見《所得稅法》第4條及第3-3條規定。
你或許會好奇:證券交易所得稅為何開徵又停徵?下一頁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