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純以疼痛做為評估標準其實是不準確的。對於慢性退化的傷痛而言,服用止痛藥雖能緩和疼痛但並非長久之計,甚至只能說是治標不治本的做法。正確的方式應該要找到確切的傷痛位置,並進行「緩解、治療、治癒」的過程,而非一味地止痛消炎,掩蓋目前所見的問題。
許多民眾到醫院找骨科醫師治療,但狀況可能還沒嚴重到需開刀,因此透過定期服用止痛劑緩解疼痛,諸如「我吃止痛藥就不痛了,所以我天天吃止痛藥,表示我身體沒什麼問題。」這種說法其實並不正確。
治療需由醫師評估,選擇適合療法方能達到理想效果,像是針對運動傷害,除了一般復健外,實際上仍有許多注射治療的方式,能在病情尚未加重前代替手術,達到有效的恢復,例如PRP 、PLT、或是高濃度葡萄糖注射治療等等。
那麼在傷害發生後,找診所打了針、服過藥、開完刀就真的好了嗎?Dr.53表示運動醫學醫師治療時,不疼痛只是基本。受傷部位的「功能」還未恢復之下就貿然進行激烈運動,再次受傷的機會就會提高許多。因此在治療的中後期加入功能性訓練也是相當重要的,畢竟唯有在運動時適度控制強度,受傷後補足受傷組織養分,以及治療後鍛鍊周邊肌肉以防範未然,才能避免反覆受傷造成永久性的傷害。
作者簡介:林頌凱,現職壢新醫院尊爵體重管理中心主任、壢新醫院運動醫學中心副主任等。 林頌凱醫師部落格、 林頌凱醫師臉書粉絲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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