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種錯誤觀念,小心運動傷害不減反增!
運動後的疼痛真的代表「有達到足夠運動量」嗎?
小心可能是身體正發送求救訊號啊!
我們知道若身體長久不動,便容易像零件生鏽一樣慢慢失去功能。但其實,過於高強度的鍛鍊對肌肉與關節也會同樣造成一定的傷害,有時候我們所認為的「有效運動」,也可能在不知不覺間變成長久病痛的罪魁禍首。
- 痠痛就是有運動到?
許多人總認為運動就是要做到腰酸背痛,做得「有感」才是真的「足夠多」的運動量,甚至進行了很多身體也吃不消的高強度、高頻率運動,接著忍受好幾天的痠痛。
運動過度,逞強是大忌,尤其是並沒有固定運動習慣的人,在突然運動之下就更容易受傷,一般的運動過度造成的遲發性肌肉痠痛,在運動後的兩到三天發生,最長一個禮拜便會自然消除,疼痛超過七天就是運動傷害了。
若是同個部位反覆性地疼痛,便不該排除該部位或關節受傷的可能性。 此外,運動訓練更著重在持之以恆,一週三次的頻率更勝於單次地大量激烈運動,讓身體控制在肌肉有點痠痛甚至不痠即可,絕不要因這禮拜少做一次,就在第二次加強運動強度「彌補回來的心態」,強迫自己運動過度。
單純用疼痛做為評估標準其實不準確,且就算不痛也未必有從根本改善,下一頁了解更理想的評估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