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險以是否達到「長期照顧狀態」作為理賠標準,被保險人須符合契約條款約定的生理功能障礙或認知功能障礙,意即如果6項生活功能中有3項無法自理,達到需要長期照顧的狀態,就能獲得理賠。換句話說,必須長期臥床、不能動,只能在家受人照顧,才會理賠;若只是臥病在床不能工作,但日常生活尚能自理,就不理賠。
相較之下,失能扶助險則是依據失能等級表給付一次性或定期性的保險金。由於定義明確、保障範圍較廣,不論各年齡族群,都可作為長照保障的首選。
至於以特定傷病當作判斷基準的類長照險,是針對腦中風、癱瘓、帕金森氏症等,提供一次性或定期給付的保險金,大家可考量自身需求(或家族病史),看清楚保單條款及確認給付條件,仔細了解各種保單的內容後再投保,以免產生爭議。
台灣長照需求龐大,絕對無法只靠政府的長照2.0計畫支撐,建議政府應盡快開放長照產業化,引導民間相關產業,讓優質企業投入。
(本文作者為《Smart智富》月刊專欄作家,現任國立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特聘教授,曾任政大前副校長暨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金管會主委、中華民國退休基金協會理事長、台灣風險與保險學會理事長)
作者簡介: 《Smart智富》成立於 1998年,提供股票、基金、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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