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沒活膩,但我活夠了,我最怕的是走不成還要被折磨- 第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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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也會有人過度解釋DNR。其實插管、氣切等並不代表病危,有時只是幫助病人度過難關的必要手段,如果病人並非無可避免死亡,卻聽到家屬表示:「爸爸說他不要被插管折磨。」因此而拒絕了醫師的救助,試問:「如果插管後,病患有很大的機會恢復生機呢?」若因為親屬不理解而要求醫師不作為,豈非枉送性命?

現代醫療,鼓勵病患共同參與醫療決策。決策前,除了自己必須具備一定的醫療常識,更要與親屬、醫師充分溝通,聽取醫師的專業意見。許多網路上流傳的資訊,往往片面而不完整,常常讓人一知半解,甚至導致錯誤的決定。

立法院於二○一五年底三讀通過全亞洲第一部「病人自主權利法」,二○一九年上路,保障每個人的知情權、決策權以及選擇權,確保病人的自主意願得到法律的保障。除了立法,國人的生死學分仍待加強,世代之間依舊避談生死。建議不妨利用各種新聞事件當作話題,試著與家人展開對話,談談彼此對於生死的看法。

善終之路,其實是從世代溝通開始。

本文摘自《董事長說故事:共居、共餐、共學、共樂的老後人生》/楊子敬(潤泰集團潤福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商周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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