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孩子維持家庭,可能加深手足間的歧異
安如說:「他們總是覺得要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我覺得假爆了,只有形式上是完整的,精神上完全不是。」
這樣的家庭裡,無論是未成年的孩子抑或是成年的孩子,幾乎都有類似的心聲。而父母們更是對此信念仍堅定不移—為了孩子隱忍—是必要的。但看在孩子的心裡,只會覺得:「一切都是我的錯,如果不是因為我,他們早就可以離婚了,不是更自在嗎?也許沒有我,他們會過得更好吧?」
如果子女能力強一點、學業資質好一點,就會像安如的哥哥一樣想辦法逃離,愈遠愈好。潛意識的動機是:「我讓位總行吧?等我離開了,你們就沒有理由再繼續在一起了!也沒有辦法再以我為藉口來吵架了!」而如果本身是情緒比較敏感,容易受到外在環境影響的孩子,就會像安如一樣發展出自我傷害的行為、學業上難以專注,或是在學校容易有適應不良的困擾。
如果父母親在此時受困於自己的婚姻處境,又對適應不良的孩子落井下石,或是把資源都挹注到表現較好的手足身上,就會使得手足之間的差異變得更加明顯。
當父母需要照顧時,手足間的照顧責任分擔
父母在孩子年幼的時候,對待孩子的不同方式,也可能間接導致照顧責任都落在某一位子女身上,造成兄弟姐妹裡面只有我是照顧者這種困境。經常會因為手足之間的身分落差而變得更加嚴重。造成身分落差的因素,有經濟能力、社會地位,有無自己的婚姻或家庭等等。
另一方面,臺灣近年人才外移趨勢加劇,不少人轉往國外發展,甚至定居。只要兄弟姐妹之中,有人在國外工作、生活,照顧的重擔很自然地會落到家鄉的手足身上。因為他們在異鄉打拼,所以即使無法履行照顧責任,也是必然的,沒有人會責怪些什麼。反觀留在家鄉的兒女,要承擔的身心壓力就大得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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