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臟的腫瘤分為兩大類,一種是從腎臟實質長出來的,稱之為「腎細胞癌」,這一類大部分都是所謂的「腺癌」。
第二大類是「尿路上皮癌」,在尿路系統裡,從腎臟集尿系統的腎盞到腎盂、輸尿管、膀胱,到近端的尿道,皆有一層覆蓋在黏膜上的尿路上皮。
腎細胞癌(腎臟癌)
腎細胞癌目前在臺灣有將近三分之一的病人,是經由體檢發現的;絕大部分初期的腎細胞癌,是完全沒有症狀的,不會有明顯的血尿,也不會有明顯的腰痛。雖然教科書上說
腎細胞癌典型的症狀
包括有血尿、腰痛,甚至腰背部可摸到腫塊,但是相對來說,三個症狀都同時出現的比例並不高,臨床上一旦這些症狀被病人明顯察覺到,可能都已經是比較晚期的腎細胞癌了。病患在健康檢查時,大部分可經由超音波發現腎臟腫瘤,通常只要長到一定的大小,例如1-2公分以上,超音波幾乎就可以發現這樣的腫瘤。透過健康檢查發現的腎臟腫瘤在臨床上幾乎都還沒有產生症狀;一旦發現腎臟腫瘤,最好至泌尿科做進一步的檢查,檢查項目可能包括電腦斷層或磁振造影檢查。
就診斷立場來說,會建議這一類的檢查最好能夠使用顯影劑,因為腎細胞癌是一個血管比較豐富的腫瘤,經由顯影劑的對比,可以初步判斷是偏向惡性的腎細胞癌,或可能是良性的腎臟腫瘤。
腎細胞癌的治療
以目前來說,腎細胞癌如果在初期,治療效果非常好,所謂初期指的是腫瘤還侷限在腎臟內,沒有往外侵犯或擴展。第一期跟第二期是以腫瘤的大小去做區分,不管是第一期、第二期,只是在手術的方式可能有不同的選擇。
目前第一期、第二期,還是以手術為最好的治療,因為幾乎大部分的腎細胞癌對傳統的放射治療、化學治療,反應都不好。
如果到了第三期或第四期,甚至遠端轉移或淋巴轉移,以往會覺得一旦轉移就沒有好的治療,可是在腎細胞癌不太一樣,針對晚期腎細胞癌的治療,標靶藥物及免疫治療在近十年來的發展是非常迅速且具有成效的。
腎細胞癌的標靶治療,藥物依作用機轉分為兩大類,主要部分的一類是針對減少腫瘤血管的新生,因為腎細胞癌是血管很豐富的腫瘤,如果減少血管的新生,讓腫瘤的養分跟血液減少,這樣可以讓腫瘤縮小,這是依據腎細胞癌的特性所研發的成功治療。
如果轉移到別的地方,腎細胞癌還是一樣維持原發腫瘤的特性「血管很豐富」,標靶治療以腎細胞癌最常轉移的地方──肺臟,再來是骨骼、肝臟、腦部,這些部位如果用標靶治療,有可能會讓這些轉移病灶縮小甚至消失不見;缺點是要長時間吃藥治療,可能會有一些副作用,但治療到一段時間也會面臨這些藥物失效。
新的免疫治療(免疫檢查點抑制劑)則是近年全球有突破性的發展,不管是單獨或合併其他藥物使用,也應用於轉移性腎細胞癌的治療選擇。
標靶治療可能會產生一些血壓高、腹瀉、倦怠、皮膚變化等狀況,這是可能產生的一些副作用。
綜括起來,不管哪一期腎細胞癌,只要是診斷時病人的體能狀況還好,縱使已經是到第四期的轉移期別,其實都可以再經由泌尿科手術後,接續標靶治療處理,或直接接受標靶治療或新的免疫治療。
本文摘自《尿路快意通》/吳勝堂(三總泌尿外科主任)/大塊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