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只剩活下來」的醫療,到「有所選擇」的醫療
如果返回生命的主人究竟是誰的原點來思考,答案既不是家屬,也不是朋友,而是當事人自己。無論選擇活下來或死去,都是個人的尊嚴。
前些日子,我的一位男性友人在富士山腳下的某間癌症醫院過世了。他生前是個大學教授,對於他死後竟然舉行基督教儀式的葬禮,我非常驚訝。好像是因為住在基督教醫院的緣故,讓他住院期間萌生了「死後想回到神身邊」的想法。
他對於自己的死已經做好心理準備,因此住院期間想吃什麼就吃什麼、想做什麼就做什麼,醫院只負責減輕他的痛苦。再加上後來有了信仰,讓他在心靈上獲得平靜,就這樣離開了人世。聽到他臨終前的這些狀況,我想這也是一種安樂死吧。
接下來的日本社會只會朝少子高齡化邁進,甚至現在為了照護父母而離職的兒子最後將父母殺害,或是擔心自己健康的先生將臥病在床的太太殺死等類型事件,每天都不斷登上新聞版面。別說是老老照護了,夫妻兩人都罹患失智而彼此照護的案例也在持續增加中。
在這些狀況日趨嚴重、全日本的病患家屬只會負擔愈來愈重之前,應當讓病人擁有死亡的選擇權。換言之就是建立安樂死的制度,讓想活下去的人繼續活著,想死的人合法地離開人世。
這樣一來,當事人不僅到臨終前都還能守護自己的尊嚴,也能使家屬從負擔中解脫。
生前明確做出意願表示
若要說生活中最不想麻煩到對方的職業,應該就是警察、律師和醫生了吧。不過,在思考自己要怎麼死的時候,則應該要多尋求律師和醫生的幫忙。
當父母陷入昏迷狀態時,做子女的很難開口要求醫生「請停止所有延命治療」。因此為了不造成子女的困擾,當事人必須趁健康時,事先對自己的死亡做出明確的意願表示。
除了必須將自己的意願傳達給家人之外,若能寫成書面、交由律師保管,事後應該就能避免許多紛爭。只是將意願書保存在律師處,不需要任何費用,只要為死亡及包括死後處理在內的身後事預付金額就好。
有些人擔心一旦制定了安樂死制度,說不定會遭人扭曲惡用。換言之,就是擔憂會不會有人為了遺產和保險金,或是為了省下龐大醫療費,便假裝當事人希望安樂死來藉此殺害對方。
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發生,即便親友表示「他說自己很想死,所以請讓他安樂死吧」,也必須有個機制來確實審查才行,絕對要避免光憑身邊的人的說法就做出決定。如果依照我想的方式,由律師等第三者介入進行嚴格審查,應該就能抑制遭人惡用了吧。
安樂死最首要的,是當事人的自我決定。所以當事人必須準備好遺囑,以及表明希望安樂死的書面資料。而且為了不遭到偽造,最好的方法就是交由律師保管。
本文摘自《請讓我安詳、快樂的死:《阿信》編劇的終活計劃》/橋田壽賀子(日劇《阿信》編劇)/大塊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