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瀉發燒想吐要通報嗎?新冠肺炎通報的定義是什麼?
2019年底開始的新冠肺炎(COVID-19,通稱新冠肺炎)疫情,其病原體「2019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SARS-CoV-2)不僅可能引起發燒、咳嗽、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更有越來越多通報確診病例出現味覺嗅覺喪失與腹瀉症狀。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在4月5日的記者會中表示,3月底前的確診者中,僅有6%出現腹瀉症狀,但從4月1日至3日新增確診者中就有5人(19%)有腹瀉症狀。由於有腹瀉與嗅覺、味覺喪失都大為增加,決定將此兩類症狀都列入新冠肺炎的通報篩檢條件中。
指揮中心資料指出,當患者出現不明原因的腹瀉或嗅覺味覺喪失,且症狀發病前14天內有國外旅遊居住史或曾接觸有症狀返國人士,或與確診病例、極可能病例有密切接觸,就符合新冠肺炎的採檢通報定義。
不過,張上淳教授也表示,由於引起腹瀉的原因眾多,例如較常見的諾羅病毒、食物中毒或食物受到汙染都可能導致腹瀉,如果民眾沒有相關接觸史,可以不用太過擔心是否感染新冠肺炎。不過如果對於自身症狀有疑慮,除了持續做好防護措施、佩戴口罩與勤洗手外,有出現疑似症狀時應盡速聯繫各縣市衛生單位或關懷中心並依指示就醫,才能保護自身也避免疫情擴大。
同場加映:拉肚子、腹瀉預防方法
- 食物相關的預防法
- 生鮮食物一定要放在冰箱裡保存,而使用過的調理器具則要除菌消毒,保持廚房的清潔。
- 毛巾要常洗並晾乾。
- 熟食在吃之前要仔細加熱,避免吃進病菌。
- 注意有效期限,並在有效期限過期之前吃完。
- 避免肚子著涼
- 睡覺不蓋被子或是攝取過多水分以及冰冷食物,都容易讓肚子著涼而引起腹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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