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想,對著一個已經不願靠近妳的伴侶說:「你這是對待家人應有的態度嗎?」,「我要求你偶爾跟我相處一下,這樣有錯嗎?」或是「一個月至少也要有一、兩次性生活吧?」,還有更讓人反感的「專家說……」,這種訴諸道理、談論對錯的語言,能夠為失去愛的關係帶來什麼呢?
極度傷心的一方勉力維持著最後的自尊,試著跟另一半討論婚姻的問題,但卻屢次遭到拒絕。羞辱感讓她無法再訴說真誠的感覺,轉而援引大道理,希望藉此說服對方。
充滿了「對」、「錯」、「應該」、「不應該」、「難道」的語言,是一種簡化的語言,無法幫助溝通。
另一方若不是被激怒,回答「妳這是哪裡的規定」,「書上寫的關我什麼事」或者「妳真的讓人受不了」,不然就是沉默,沉默可能占大多數,因為這種話實在沒有什麼好回答的。
愛侶之間不需要談論該做什麼和不該做什麼,到了需要爭論該與不該的時候,表示那種自願愛護對方的動機已經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