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險商品中,殘扶險與長期照顧險是最常聽到的險種,但還有一種「類長照保單」,也被視為準備長照費用的工具,它的特色是什麼?
認證理財規畫顧問(CFP)徐采蘩表示,「類長照保單」的原型為「特定傷病險」,它的理賠定義是,只要保戶罹患保單條款載明之疾病,保險公司即發放一整筆的保險理賠金。
但「類長照保單」與傳統的「特定傷病險」不同,類長照保單主要在提供分次給付保險金,讓保戶用來支付長照每月需花費的固定開銷,但因每家保險公司的類長照保單保障範圍不同,罹患保單條款載明疾病才有賠,保障範圍較小。
因此徐采蘩建議,投保順位,應晚於長期照護險與殘扶險,作為加強保障之用,適合有家族病史、擔心發生條款載明疾病之保戶投保。並注意以下2個原則。
原則1》理賠項目需包含7項易產生長期照護狀態之疾病
因每張類長照保單的理賠疾病項目數,均由保險公司自訂,少則5項、多達13項。理賠項目最好應包含腦中風後殘障、阿爾茲海默氏症、帕金森氏症、癱瘓、運動神經元疾病、多發性硬化症及類風濕性關節炎這7項易發生長期照護狀態的疾病。
原則2》最好有豁免保費機制
選擇類長照保單最好要具有「豁免保費」的功能,豁免保費指只要保戶符合保單條款規定事項,就能免繳接下來的保費。除了罹患類長照保單條款載明的疾病能豁免保費,最好連最嚴重的完全殘廢狀態,也可豁免保費,對保戶最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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