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管道》申請勞保、國保補助,貼補照護費用
除了商業保險,其實可尋求以下2個管道,降低照護費用的支出:
1. 投保勞保者》可領失能年金或一次金
若仍在工作中, 有投保勞保,不幸因疾病或意外造成殘廢, 且經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符合失能給付標準或為身心障礙、無終身工作能力者,可請領失能年金給付。
計算公式為:失能年金給付= 投保薪資×勞保投保年資×1.55%
目前投保薪資為勞保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失能年金給付若金額不足新台幣4,000元,則按新台幣4,000元給付。
另一種情況是,如果被保險人失能狀態符合「終身無工作能力」,且在2009年1月1日前有勞保年資,也可選擇失能一次金。
計算公式為:失能一次金=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即診斷永久失能日期)之當月起前6個月之實際月投保薪資平均/30 天×天數
2. 參加國保者》可申請身心障礙年金
另外,年滿25歲∼65歲,未參加勞保、農保、公保、軍保的民眾, 就要投保國民年金,如果同樣因疾病或意外導致失能,領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且「無工作能力」,則可按月領取身心障礙年金。
計算公式為:身心障礙年金=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
目前國民年金月投保金額為1萬8,282元。若身心障礙年金給付金額未達4,872元,且沒有欠繳國民年金保費、或正在領取其他社會福利津貼等情況,則可按月領取基本保障金額4,872元,直至被保險人死亡。
【作者簡介】 《Smart智富》成立於 1998年,提供股票、基金、期權、
一次搞懂如何善用3類保單,補足長照缺口- 第3頁
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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