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歲以後,也要認真考慮父母親的問題。
因為當我們來到四十幾歲時,父母的人生也所剩無幾了,確實是到了必須面對與思考的時候。將來「要陪在身邊照顧父母? 還是為他們做其他安排?」、「要繼承還是拋棄繼承?」相關的問題都應該提出來討論。
我有一位二十多歲的女性病人,因為壓力過大,得了潰瘍性大腸炎。她的壓力來自父母,因為父母希望她盡早結婚,才符合理想人生的規劃。雖然女病人還很年輕,但在少子化的今天,獨生子女隨著年齡的增長,有些人必須負起照顧雙親的責任。
另一方面,
為人父母者也要體認到自己並沒有恣意任性的權利。當子女一步步接近適婚年齡、籌組自己的家庭時,就要開始思考如何度過自己的餘生。
我們可能要事先預想的問題,包括「在能夠自立生活、不必麻煩孩子的前提下,自己打算有幾年的健康壽命呢?」、「萬一真的需要子女照顧時,我們希望自己的身體和心智還能維持何種程度的健康呢?」、「子女的經濟狀況和環境是不是允許他們照顧我們?」
一個人大概從六十歲開始,腦海會不經意地浮現「老後」、「餘生」之類的字眼。對做父母的人來說,也要到這個年紀才會對上述的問題有切身的感受和想法。從前的人活到六十歲,大多已經垂垂老矣,現代人則大不相同,所以,現代人把六十歲定位為另一個新人生的起點、轉捩點。如果我們將思考死亡日定在六十歲生日那一天,或許是個不錯的決定。
試著想一想,過完六十歲生日以後,還希望自己活幾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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