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項是「預立醫療委任代理人」
事先選擇一個代理人,當個人因為疾病嚴重,而無法表達自主的意願時,由代理人代為表達委託人的意願。
第四項是「預立醫囑」
在健康狀態或者是意識清楚且有行為能力的時候,經與醫師共同討論後,事先簽署的醫療處置意願。
主要是將來當疾病無法治癒,或是生命面臨終點時,倘若那時個人已經無法表達意願,可據以執行的原本意願的醫囑。醫囑內容並未限定在維生醫療的範圍。
如何預立「預立醫療自主計畫」
我和英南的妹妹試著先假設她日後會罹患失智症,來進行各種討論。
首先,要幫助一個人預立「預立醫療自主計畫」的第一步,就是先要協助他們能充分了解疾病相關的內容,治療以及預後,甚至是科學未來進展的可能性。接著要思考照顧方式、生活型態,以及死亡的議題。
因此我建議英南的妹妹,先回家閱讀失智症相關的書籍,也鼓勵她報名與失智症相關的演講,上網搜尋並瀏覽一些國、內外失智者親身說法的影片。
這是為了要增加她對於失智症的知識與體會,雖然她有照顧哥哥的經驗,但若是在自己身上發生,是否有些不同。
有時,我也反問她一些問題,這是為了確認她對於失智症的種種,是否有相當程度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