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得久、活得好是神聖任務- 第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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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年,我開始和一群老同學練習長跑,我的偶像變成日本超馬女將工藤真實。

她和我一樣大卻可以在二十四小時內不眠不休跑二百五十五公里,創世界紀錄。雖然,她從小就是體育健將;年紀和我一般的她看起來很小,看來運動真能使人長保青春。

年紀很大才開始跑,十個有九個會提醒「膝蓋會壞掉」,我認識的醫生也分成二派,說法迥然不同,不過,我篤信「用進廢退」說。

我認為人應該在膝蓋沒壞掉時跑。我的膝蓋沒壞,是因為多年來工作關係(在螢幕上只有諧星有資格胖)必須維持差不多的身材,胖瘦頂多是正負三公斤便知警覺。曾有一位大學同學,畢業十年後體重即增加二倍,三十五歲就換了人工關節。

跑了近兩年,我認為:不是人老膝蓋一定會壞,是人胖關節支撐太多會壞吧。還有,不用,它退化了,也是壞。

在美國有八十歲還能跑馬拉松的老太太,而且還不只一人。記得有個新聞說,八十五歲的銀髮名將,在跑完馬拉松的第二晚,安詳離世。無疾而終,未受折騰,去世前還進行著自己最喜歡的事,是至大幸福。

這樣才是Happy Ending吧。

警告我會把膝蓋跑壞的朋友,也太看得起我,殊不知我只是跑個五千公尺,而且跑不動就用快走的。

我不是個會勉強自己太努力的人。若連玩樂運動都想要自己發揮超能力的話,那麼人怎麼能夠逃出「過勞死」的掌心呢?

跑半年就有朋友邀我去跑戈壁沙漠,我婉拒了。我連跑平地都很累,還跑什麼沙漠呀?沙漠麻煩駱駝去走就好了。

我先挑戰容易的,看起來像「娛樂項目」的,畢竟我離可以鐵血訓練的年紀也很遠了。

我報名的第一個馬拉松是夏威夷馬拉松,而且只跑十公里多的四分之一馬。我的偶像工藤真實的第一個馬拉松也是夏威夷馬。因為很好玩,就去了……很單純的心理。

有些工作都已經做到咬牙了,若連跑步都要咬牙切齒,勉強自己去堅此百忍,我想我腦裡的火花會很快熄掉。

剛跑的第二個月,我就得了肌腱炎。本來以為很嚴重,足踝科醫生看了我幾分鐘,要我買一種特殊鞋墊──一個月後真的好了,不痛了。

這位醫師自己也在比三鐵。他說,還好啦,本來那些年久失修的肌肉,要它們一下子勞動鍛鍊起來,總是要抗議一下的。只要善待它,它就會就範。

一年半了,當跑步變成小小的癮頭之後,倒是沒有更可怕的事發生,相反的,我的膝蓋好像變強了。以前穿高跟鞋站八小時工作,是我在錄影過程中最辛苦的一件事,當我開始跑步後,似乎沒有再那麼疲憊了。

不知道你是否注意過真正的馬拉松名將是怎麼跑的?

會有好成績的人,都一定有自己的節奏和步調,不會受到旁邊的人影響。

別人超過我,好,讓他先走吧;要有自己氣定神閒的韻律,這樣才能夠跑得久。

最棒的跑者是「不管旁人怎樣,我還是跑我自己的」。

我想,生活也是。要有自己的步調與節奏,有時要忍受在幽谷中四下無人的寂寞,有時要忍耐嚴寒和酷熱。除非真的不能,否則永遠不停下腳步。

我們的人生也是一場不知終點何在的馬拉松。

本來只想鍛鍊自己的健康,後來,我從鍛鍊好的體力中得到一種自信,扎扎實實,知道自己比原來的生命力要強。

這種感覺好像本來要去淘金的人,卻在河岸旁,忽然撿到鑽石一樣。

活得久是恩賜,不可強求;活得好,是我們應該對自己盡的神聖任務。

最好是直到最後一口氣,還能蹦蹦跳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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